就够有年代感的。”
“看模特拿着大沙巾,这歌儿得有二十多年了吧?”
顾言惜站起身,小声说:“是我点的。”
众人见是她,便又话锋一转,说老歌听听怀旧也不错。
而当她拿起麦克风一开口,所有人都惊呆了——这姑娘声音甜而不腻,清幽淡雅,唱的不是老歌儿,是天籁啊!
关斯哲一怔,赶紧掏出手机给贺霖发微信:“哥,到哪了?小嫂子开始唱歌儿了,你最喜欢的那个《愁绪纷纷》。”
紧接着,他又发了一条:“真他妈好听。”
贺霖并不是经常听歌的人,关斯哲是知道的。
从小一块长大,他戴耳机的次数屈指可数。所以每次一瞧见他戴上,关斯哲就觉得特别新奇,总想窥探一下他喜欢的是哪种音乐:是学校里最流行的情歌儿,还是欧美那种重金属死亡摇滚?
贺霖的长相是他见过的男孩子里最好看、最有男子气的。可他那嘴角总是向下撇,眸光也时常锐利得像刀子一样,周身一股危险气息,虽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却不敢靠近。
所以无论是流行的情歌还是死亡摇滚,还都挺符合他的气质的。
于是有一天,关斯哲实在好奇,便趁他睡着的时候,偷摘了他的耳机听。可当里头传出九十年代女歌手婉转悠扬的声音时,关斯哲那下巴都惊呆了——成天在学校里叱咤风云的霖哥,竟会喜欢这种老歌儿?
而躺在教学楼楼顶长椅上的贺霖其实并没有睡着,当即就把胆大包天的关斯哲给按在地上揍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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