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郊别墅内,郑父坐在书房的椅子上,悄悄地用余光瞥向站在一旁浇花的妻子,在她转身之际迅速移开目光,垂下眼去看摊开的书,好像是在全心全意看书,两耳不闻窗外事一般。
实则,他心里不停地犯嘀咕,他知道妻子对花花草草没什么兴趣,是从来不做浇花这些事情的,今天一反常态,定是有事要和他讲,而这事百分之百是和郑平洲有关的。
郑父心疼不已地看着那盆被浇了太多水的名贵兰草,正思考着该如何劝妻子手下留情,就听郑母道:“没想到这么久了,你还留着这个花盆。”
郑母的手指抚过粗糙的花盆,看着上面画技略显稚嫩的图案,不由想起了郑平洲第一次把它捧到她面前的模样——那时候郑平洲还在上小学,假期里学习了陶艺,正赶上他父亲的生日,便做了一个花盆作为贺礼,还在上面亲手画了只狗。
郑平洲咬着下唇,脸都红透了,急得满头大汗,支吾了半天才问了出来:“妈妈,你觉得爸爸会喜欢这个花盆吗?”
她摸着儿子的头,答道:“他一定会喜欢。”
正如她当年所言,花盆被收到礼物之人珍重地放在书房中,一用就是这些年。春来秋往,里面的植物凋零又新生,换了一株又一株,唯有这个粗制滥造的花盆一直放在书房一角。
尽管它与书房阔气的陈设如此不搭,却从来没被移过地方。
“又没有坏,为什么要丢掉?”郑父冷哼了一声,“太久了,用顺手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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