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绍兴二年,也就是公元1132年,当时正值金兵南下,大宋朝堂岌岌可危。
整个华夏大陆上,到处都是自立山头的散兵游勇。
但凡有点本事、能拉起来一只战争队伍的人,没有谁不想着自己当皇帝玩玩的。
李横,就是一个怀揣着皇帝梦想,自诩为唐祖第七十八代嫡系皇室的土匪头子。
李横没什么大才华,可有着一膀子力气,和人打架悍不畏死,这才能拉起来一支队伍,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这种人该死的。
应该自打娘胎里出生之前,就直接回头去找阎王爷报道。
但是,上天让他好端端活下来,还能够带领出一支队伍,就预示着他应该为华夏历史、甚至是世界历史,做出某种应有的贡献。
李横的贡献,就是硬逼着另外一个名为陈规的人,改变世界。
那应该是天气晴朗的一天,李横带领上千小弟,手拿刀枪棍棒攻打德安城。
时任德安知府的陈规,手底下只有六十个能算得上有战斗力的士兵。
以六十对阵数千,实在没什么好抵抗的。
偏偏陈规就是带着这六十人,两人为一组操持一杆竹竿,身背大量火药,站在城门下,只用了不到三盏茶的功夫,就把李横的上千人部队打的落花流水。
当李横被火药熏黑了脸颊,胸前皮开肉绽趴在陈规的面前时,大声喊出:“竖子用得乃是何等妖法?”
陈规泯然一笑,淡淡说出两个字。
“火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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