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文华看着安柠接走了涂阿瑶,一时有些恍惚,眼前闪出了几个片段。是那个他十几岁就喜欢的女孩子,浅浅的梨涡,笑起来古灵精怪的,眼睛弯弯。梳着麻花辫,穿着棉麻白裙,每天跟在他屁股后面问东问西,她像是一道光,照亮了他灰暗的青春。即使有多么不舍得,人在面对利益时总是义无反顾放弃那些感情,他亲手把她推了出去。
丁文华记得安柠,他是学校里赫赫有名的天才,和他同级,那时他还不是什么丁二少,就是一个没人要的东西。他们家很近,安茜喜欢跟他玩,总黏着他,跟他说着学校里琐碎的事情。在他家里,常常一待就是一下午,这时安柠就会来找她回家去。他看得出来安柠讨厌他,虽然举止得体,眼神却很冰冷,常常告诫安茜要离他远一点,安茜从来不听。
小镇上的日子平淡且辛苦,丁文华母亲生下他后不久就出车祸死了,他就被交给外婆抚养。他皮相好看,内心里和他母亲一样崇拜金钱,渴望离开这里,去大城市过纸醉金迷的生活。于是常和有钱女人厮混,日子过得一塌糊涂,偏偏安茜就是喜欢他,觉得他是不得已。他那时也是喜欢安茜的,谁知道后来他真的去了大城市,成了公子哥,还利用了安茜。
宴会结束后,丁柳建向老爷子提议让他大儿子也进入集团,身体也差不多好了,也该有点事情做了。他说完往丁文华那里瞥了一眼,老爷子同意了的,多一个自家人在集团也好。事后丁柳建敲打了丁文华,让他知点分寸,别什么都想要,他手上的东西算个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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