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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冬初这次的讶然可就不是装的了。没想到古代书香之家,一个养尊处优的老头,居然还懂这些。
这个时代的颜料,多是丝绸、布匹的染料,的确会褪色。彩色纸张也一样,不用很长时间,颜色就会变淡。
若写出的书籍和账册不能长时间保存,这种墨水可谓毫无价值。
不过,袁冬初也仅仅有讶然的心情,不会被吓得失措就是了。
“这样啊,那大老爷您的意思是?”袁冬初虚心求教。
廖清溪老气横秋,一副指导后辈的语气:“无论打制金属笔尖,还是寻找合适的颜料,在人力和财力足够的情况下,也许试上一年半载,就能弄出些东西。若袁姑娘只让秦公子一人做这事,还是利用闲暇时间……”
他意味深长的摇了摇头,惋惜道:“虽然这很可能是个赚钱的生意,若试制就用去十年八年,就算最后成功做出蘸水笔和墨水,却也太无趣了些。”
卓远图看向廖清溪的眼神,清楚表达着“我就知道是这样”的情绪。这老小子,果然惦记人家生意了。
潘再水虽年轻,也很后知后觉。
但廖清溪话里的意思已经挺明显了,他当然听出点眉目:
这老头,摆出这许多的困难,又是财力、又是人力的,不知他想买蘸水笔的生意,还是想合作?
在场其他人都明白了的事,偏偏他们认为很精明的袁冬初,却没什么反应,很虚心、很感激的欠身:“多谢大老爷指点,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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