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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个有才华又漂亮的萌妹子,第一次写文上《花火》就过稿了,真是棒棒哒。当作者羞涩地把稿子发我看的时候,我一开始并没有在意,打开文件只看了开头一眼就被这个稿子给惊艳了。作者的文笔真是好细腻啊,故事好少女啊,让我的思绪一下子就飘回到了中学校园……
不管对方对自己而言,是多么重要的人,首先要对自己负责。
1.他就是——一朵旷世奇葩
程茵荷统计过,在学校里,她平均每天能够见到于琛三次。
上早自习时,从他们班经过,他的座位正在窗口,程茵荷每次望过去,总能看见他低头背单词的认真模样。
然后就是课间操时,她刻意从他们班的队伍旁边跑过,个子最高的他鹤立鸡群,她总能一眼就瞄到。
最后傍晚在学校食堂见一次,她端着餐盘跟他擦肩而过。在人声鼎沸中,茵荷的拳头攥紧又松开好几次,仍然没能鼓起勇气跟他说句话。
其实他们是认识的。高一开学时,按照分班考试成绩,程茵荷以一分之差无缘重点班,进了平行班一班,两个月之后,又被父母想方设法托关系塞进了重点班里。
而一班的五十八个同学中,于琛是程茵荷唯一念念不忘的人。
怎么形容他呢,板寸头,戴眼镜,五官清秀,像是有强迫症,黑咕隆咚的校服外套也能被他穿得没有一丝褶皱。
于琛第一次的月考成绩,排在班上第一名。在大家相对都不是学霸的平行班里,这样的男生应该很受欢迎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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