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初恋这件事是有点老套了,但人就是有这点不好,念旧。夜深人静,有那么一点无聊,我只好斟一杯酒,对着电脑发呆。大多数的时候,人都会受环境影响,应景地想起符合此刻情绪的事情,听歌、饮酒这种情景大抵就是用来回忆的。
跟H分手那年,他出国深造,而我一事无成,整日整夜地抱着手机蹲在厕所里嘤嘤地哭。由于在家当米虫的日子已久,我连哭都不敢扯开了嗓子,那时,我把生活过得压抑又晦暗。
契机是某天路过报刊亭时,我看到一本文学杂志,它的封面人物是一个我觉得长相平平、说不定真人丑到爆的“美男作家”。我买了一本回去,翻了几页,并没有觉得文字里的作家们多么惊为天人,这种意识成了我的动力,于是,我尝试给杂志社投简历。
很顺利地,杂志社录取了我。然后我背着行囊,在父母的强烈反对下来到了长沙。我在这座陌生城市里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就是那个被我在心里鄙视了无数遍的所谓“美男作家”。他并没我想象的那样不堪,对我这样一个新人也极为关照。我原以为,这应该就是童话故事里美好的结局,顺利下去了。
可惜,生活不是想当然那样,它总是出其不意,让你当头棒喝,沉重得令人晕头转向。
我所在的杂志组就在我入职后的第二个月迅速解体,原来有工作经验、写过文章的人还有活路,可我这样尝试了几次都没能认真把一篇文章写完的小菜鸟就麻烦了。负责人将我赶到一个连听也没有听过的部门,就这样,我做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劳工,去印厂整理包装、打包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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