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来信,交给车夫走了。唐小姐收到那纸包的匣子,好奇拆开,就是自己送给鸿渐吃的夹心朱古力糖金纸匣子。她知道匣子里是自己的信,不愿意打开,似乎匣子不打开,自己跟他还没有完全破裂,一打开便证据确凿地跟 他断了。这样痴坐了不多久——也许只是几秒种——开了匣盖,看见自己给他的七封信,信封都破了,用玻璃纸衬补的,想得出他急于看信,撕破了信封又手指笨拙地补好。唐小姐心里一阵难受。更发现盒子底衬一张纸,上面是家里的住址跟电话号数,记起这是跟他第一次吃饭时自己写在他书后空页上的,他剪下来当宝贝似的收藏着。她对了发怔,忽然想昨天他电话里的话,也许并非对自己说的;一月前第一次打电话,周家的人误会为苏小姐,昨天两次电话,那面的人一听,就知道是找鸿渐的,毫不问姓名。彼此决裂到这个田地,这猜想还值得证实么?把方鸿渐忘了就算了。可是心里忘不了他,好比牙齿钳去了,齿腔空着作痛,更好比花盆里种的小树,要连根拔它,这花盆就得碎。唐小姐脾气同傲,宁可忍痛至于生病。病中几天,苏小姐天天来望她陪她,还告诉她已跟曹元朗订婚,兴头上偷偷地把曹元朗求婚的事告诉她。据说曹元朗在十五岁时早下决心不结婚,一见了苏小姐,十五年来的人生观像大地震时的日本房屋。因此,“他自己说,他最初恨我怕我,想躲着我,可是——”苏小姐笑着扭身不说完那句话。求婚是这样的,曹元朗见了面,一股怪可怜的样子,忽然把一个丝绒盒子塞在苏小姐手里,神色仓皇地跑了。苏小姐打开,盒子里盘一条金挂链,头上一块大翡翠,链下压一张信纸。唐小姐问她信上说些什么,苏小姐道:“他说他最初恨我,怕我,可是现在——唉,你这孩子最顽皮,我不告诉你。”唐小姐病愈姊妹姊夫邀她到北平过夏。阳历八月底她回上海,苏小姐恳请她做结婚时的傧相。男傧相就是曹元朗那位留学朋友。他见唐小姐,大献殷勤,她厌烦不甚理他。他撇着英国腔向曹元朗说道:“Dashit!Thatgirlisforget-me-notandtouch-me-notinone,aredrosewhichhassomehowturnedintotheblueflower.”曹元朗赞他语妙天下,他自以为这句话会传到唐小姐耳朵里。可是唐小姐在吃喜酒后第四天,跟她父亲到香港转重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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