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回顾:当年山脚下的一场意外,叶慎寻身陷险境,紧要关头程改改舍命相救捐出一颗肾,这也是后来仅仅是伤口感染她就不得不住进重症病房的原因……
没几日,我出院,刘大壮请我吃火锅冲喜,顺带拉上了好淑女。
好淑女说,她知道一家正宗的重庆火锅:“好多滨城本地人都找不到。”结果她讲的那家店就在我租住的小屋附近。
刘大壮:“重点是?”
我:“重点是,我果然找不到。”
吃饱喝足出来,我和刘大壮一如往常地鸡同鸭讲。好淑女笑点超级奇怪,就因这么两句话,居然捧着肚子蹲在草丛边笑得前俯后仰。我问号脸地望着她,刘大壮也是。
自从认识好淑女,他仿佛也找到了可以智商碾压的对象。虽然有时我很想提醒他,那傻姑娘不过是陷入了爱情。千万别忘记,她可是加州大学护理专业出来的高才生,哪天真不高兴了,随便扎你几针,你还不知道自己疼在哪里。
但想想算了,他被扎,我挺高兴的。
租的小屋就在附近,他俩吵吵闹闹步行着送我回去,晚上的春风比白天更醉人,哪怕想起乱七八糟的事儿,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了。果然,世上并无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问题。如果有,那就两顿。
好淑女似乎与和我有同感,她两只细胳膊,一边挽着我,另一头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刘维同学,喜色过甚地说:“我们永远这样好不好?”我还没来得及吐槽,刘大壮先声夺人:“永远?哪有谁会永远陪在你身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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