讶的是我的室友Q,他并没有放弃那个部落格,反而更热衷了。每次下课回家,Q就像是急着撇条的狗一样,放下包包就冲进房间里,打开电脑看更新。
我本来以为部落格主有什么特别的文章,还特地打开电脑又窥探了一下,但是没有,仍是那些索然无味的短语。不过就是个失恋女人无聊的呻吟罢了,我不懂为何Q如此感兴趣,大概和他没有谈过恋爱有关吧,我只好这么想。
但过了一阵子,我在房间里念书,却看见Q从他房里跑出来,在起居室里打转。
「太奇怪了,这真是太奇怪了……!」
Q边打转边说着,我们住的是ShareHouse,但其他室友都因各种不同的原因搬离这里,所以这儿等于是我和Q先生的城池一样。
「什么东西奇怪?」
我问他,想说他是不是开始思考为何黏鼠胶可以黏住蟑螂之类。
「太奇怪了,这件事整个都很奇怪……」
Q一边说,一边掉头又冲回电脑前,弯身动着滑鼠。我感到好奇,跟在他身后进了他的房间,却见他萤幕上仍是那个部落格。
我看着Q先生滚过滑鼠,那个部落格仍然持续揭载着,格式还是一样,而且不知不觉间,竟然已经更新到一百四十几篇。
失恋第一百四十五天,钥匙不小心掉进了马桶,眼睁睁地看着他冲走。
失恋第一百四十六天,窗台的铃兰枯萎了,在公园替他做了个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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