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章快乐如奔跑的小鹿
喜欢一个人,似乎不是用脑子去思考的,而是人的一种直觉。
或者说,是本能,是习惯,是思维的共同与异同点,导致我们逐渐认可了对方。
在大学,我记得,我和肖力,总是坐在一起听课做笔记——
他会笑的眼睛,调皮的看着我的模样;
他粗粗的手指,紧张时喜欢捏着笔不停飞转的姿势;
还有他说话时,不自觉停顿、抿嘴的习惯……
都让我觉得很特别,很帅!
记得,在图书馆,我和肖力总爱坐在靠窗户的位置看书。
我喜欢系统浏览世界名著,世界名画,还有世界著名建筑……以恶补自己中学时知识面过窄的不足;
他则喜欢阅读军事题材的小说,间谍小说,侦查破案的悬疑小说……
有时,我看书看累了,无意间抬起头,便会看到他……有时,他恰巧也正在看我——我们相视一笑,做个鬼脸,继续看书……
这种默契,使我们渐渐发现了对方的不可或缺,彼此的相互需要。
有时,上大课,如果我身边肖力的座位突然空了下来,我就会紧张,焦虑的在人群中搜寻他的身影;
有时,在图书馆看书时,我如果没有见到肖力,就会故意在图书馆一排排书架前徘徊,寻找……试图发现躲在某个角落的他!
有一次,我生病发高烧了,2天没有去上课,也没有去图书馆……
躺在床上时,我有些想念阶梯教室的课堂。这时,肖力的浓眉大眼,便会浮现在我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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