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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腮胡子抢过打火机,惊讶道:“呦呵,居然是明打火,老头,你穿补丁的衣服,却用这么高级的打火机,该不是从那个教书先生手里偷来的吧?”
“别乱说话!”
方铁生瞪了络腮胡子一眼,夺回打火机点上烟,将之丢还给了过去,“可以啊,深藏不露。”
毛利敬亲露出一颗金牙,伸出一根大拇指,道:“你也是好身手,在这里挖煤可惜,不如早点归顺我们大明帝国,好处大大滴!”
吐出一个烟圈,方铁生摇头道:“如果我不是二爷的亲兵,我大概早就为大明做事了。你难道以为我们不羡慕左季高麾下的兄弟吗?
大家都是三湘子弟,他们做的是冠军侯的事业,咱们做的又是什么破事!但……正所谓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有所谓,有所不为,朱明杀我恩主,我等即便不以朱明为仇寇,也绝不会为朱明做事的。”
络腮胡子附和道:“对,方头儿说得对,咱们就算累死,在矿井底下被白奴的体味臭死,死在下头,都不会为那朱皇帝做一件事!吃他一口饭!这就叫做不食明粟!”
“喂,你们几个,别啃马铃薯了,今天中午加餐,有鸡杂吃,上头照顾你们,特意加了辣子,叫什么……辣子鸡!”
“哎?嘞了,嘞了!”
看着一阵风似的从自己眼前消失的汉子们,毛利敬亲叼着烟屁股,陷入了沉思。
他觉得,自己四十多年的中文底子是不是出了什么差错,对于“不食周粟”的典故的认知,是不是有什么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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