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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巡前一周,朝歌算着日子,让宛芹出嫁了。
嫁衣是宛芹自己绣的,很喜庆的正红色,花样也是极好意头的。凤冠霞帔,更衬得宛芹肤白胜雪。朝歌捧着那些东西细看:“原来宛芹你绣工也这么好呀,真好看。可惜,我自从离开家乡来到这儿,就再也没穿过正红色了。”妾妃是不允许穿正红色冲撞中宫的。所以她看见这大红色的嫁衣,很是羡慕。
而且她和白锦森说好了,以后称回现代一律为回家乡。这样才不会让别人起疑心。
“你穿一定好看。”
“奴婢不想离开姐姐,想一直留在姐姐身边伺候。”
“不许胡说。”朝歌拉住她的手,“你是我的妹妹,现在你有了好的归宿,我真为你高兴。阿森是好人,而且跟我又来自同一个地方,人品肯定是有保证的,而且他既然答应了娶你,一定会对你好的。”
宛芹低下头,抚着那柔软的嫁衣:“可是,我舍不得姐姐。”
“我知道,我已向皇上说了,如果成婚后你还想在宫里伺候,就白日过来,晚间再回去。皇上已破例应允了。”朝歌见她不再那么难过了,便捧出个小盒子来,“你明日就要嫁给白锦森了,可要高兴一些。这是我自知道你二人心意以来,一直为你攒下的。还有白锦森的,我也一直都预备着呢。”
“你可以用这些东西开个店铺,若是进宫不得空的话,可以再找两个人帮你打理。不管在什么时候,攒下点家当总没错。皇后身子不好,皇上朝政繁忙,明日,温贵妃、俏贵人都会过来送你出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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