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巫怜爱地摸摸他的脑袋:“要是你是大王就好了。”
阮久被他吓了一跳:“啊?我可不行,我又不抗打,我只能做王后的。”
“要是抗打的人就能做大王,那最该做大王的就是豪猪。性情宽厚的人才是鏖兀理想的大王,赫连家的人都不行。”
庄仙道:“你偷着说吧,大王听见了,该不高兴了。”
大巫道:“我从好几十年前就这样想了,我都忍了好几十年了,我都这么老了,总该让我说出口了。赫连煜,有疯病。”
赫连煜是先王的汉名。
这一句话,庄仙表示赞同。
*
阮久结束了一天辛苦的学习,送走两位老师,回到房间。
他走到床边,刚准备躺下歇一会儿,却没想到床上有人。
赫连诛张开手臂,把他给接住了。
奇怪。阮久疑惑,这时候赫连诛不该睡觉的,他一向很勤奋,现在应该在看奏章才对。
他回头:“你怎么了?”
赫连诛隔着被子,蹭了蹭他,撒娇道:“软啾,我难受,不知道为什么。”
阮久摸摸他的额头,好像是有点烫:“什么时候开始的?”
“午饭之后。”
“午饭?”阮久再摸摸自己的额头,“我和你吃的一样啊,我怎么没事?大夏天的,也不会着凉吧?你还吃了别的什么?”
赫连诛想了想,最后道:“鹿血。”
阮久呆住:“对哦,我忘记了。”
就是今天中午,格图鲁从外边回来,还带了一头鹿回来,放了血,他们中午烤鹿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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