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呀,他就是闲的蛋疼,没事找事。”
老二指着老鹰笑道。
宝珠没有开口说话,而是看着老鹰。
老鹰叹了一口气,摇了摇脑袋,说道:
“我确实是闲的蛋疼,因为啊,我tm是自己主动进来的。”
原来,老鹰的经历可比宝珠惨多了。
老鹰是一个孤儿,从他记事开始他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但是上学就成了大问题,乡亲们能给口吃的,把老鹰养大就已经很不错了,尤其是在那个每家都吃不饱的年代,能分一部分吃的给老鹰,可以说已经仁至义尽了。
上学?上学是不可能的。
所以在老鹰十二岁的时候,就独自出门去打工养活自己了,不巧的是老鹰是秋冬之际出的门,说来也难怪,才十二岁的小伙子,怎么可能考虑那么周全。
老鹰辗转来到了镇上,想要谋一份差事,不管是去洗碗端盘子,还是给别人当学徒,所有的人都不愿意收下老鹰,原因无他,就是因为老鹰的年龄实在是太小了。
所以在前几个星期,老鹰和其他的几名流浪汉都是挤在桥洞下的。
刚开始老鹰还嫌弃那几名流浪汉身上的汗臭味,兴许是几个月都没有洗过澡了。
但是老鹰也好不到哪去,一身灰头土脸,身上穿的衣服都不知道是在村里经过几波孩子穿剩下的衣服,缝缝补补无数个窟窿。
而老鹰前两天的晚上是在公园的长椅上凑合的睡一觉,白天出去找活干。
可是一天天过了,老鹰带来的馒头已经吃完了,如果还是找不到,就算是饿死在这里,也绝对不会回村里,让他们看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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