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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承宗是站在路边看着李鸿基走的。
西北汉子吃饱喝足,宽阔肩膀挑哨棒,骑上那不堪重负的小毛驴,吼着词直曲高的秦腔老调,消失在漫天黄沙的苍凉古道。
兴许是因为刘承宗知道这个人以后做了什么事,所以才对这一幕生出非凡的仪式感。
其实他知道,李鸿基只是迎着白眼,哪怕死皮赖脸也要去借一笔永远都还不上的高利贷。
边军在李鸿基走后没多久也启程了,为把酒铺掌柜喊回来,他是最后一个跟上队伍的。
他们有军法,没人吃酒铺的酒,但用了人家好些柴火,看掌柜那瘸腿模样也不像有儿子帮忙劈柴的。
富余的五斤羊肉全给掌柜的留下了。
柴火不贵,也不值五斤肉,但这不是贵不贵、值不值的事。
至少在刘承宗眼中,这也是个仪式。
有这仪式在,他们是兵;没了这仪式,他们就是匪。
遗憾的是到最后,刘承宗也没瞧见掌柜家那女娃儿究竟生的什么样。
边军过米脂时没跟李鸿基在官道上相遇,刘承宗估摸着他还在艾举人府上死皮赖脸地借钱呢。
后来在路上,他脑子里反反复复地在想这个人。
他觉得自己、兄长、曹耀,即使生在更好的时代也很难安稳过完一生,他们要么做官、要么做将军、要么还是会选择当土匪。
都是风险较大的职业。
但如果把李鸿基放在更好的时代,没准真能以普通人的身份过完自己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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