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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苗子吐着舌头窜上房顶,将粮食与抢到的财货搬出围堡的强盗们欢天喜地,全然不知就在离他们不远的山峁上,有双眼睛目睹了劫掠的整个过程。
围堡内的大户人家为保护自家财产,战斗非常英勇,尤其是那个头戴簪花的男人,先后射杀射伤七人、并在破围后的搏斗中打翻三人。
搁在汉代,这人的出身就是六郡良家子。
若这是两股小队遭遇的战场上,这般拼死相斗,足够令对方士气动摇,甚至能改变战斗的局势。
但他身边族人家仆甚至佃户都不是战士,不过象征性抵抗一下,他们没有杀心。
当抵抗不是为抵抗敌人而是逃命的手段——越想逃,越要死在刀棒之下。
最后害得武艺出众的良家子也寡不敌众,被一名反穿鸳鸯战袄的逃兵用阔刃铡刀从正面自右耳劈到左肩,没等别人把他的衣裳、靴子、弓箭和刀子统统扒走就断了气。
山峁上,刘承宗越看越是心急。
急得他咬指甲:“妈的,一个个都想跑,好歹拖住他们让我给你们报仇啊!”
没机会救人给了他不受良心谴责的最好借口。
他必须承认,即使抛开大部队尚未抵达无法救人的客观条件,这一刻他也是个自私自利的坏人。
他只想杀贼,尤其是杀一伙满载而归的贼。
遍地尸首在死前都想逃离这人间地狱,活着的人却把这一切视作天堂,哪怕冲天而起的黑烟冒了半个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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