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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夜店偶遇托尼.史塔克,真的一点也不难。
每个城市都有各自的花花公子排行榜,罗杰基本在纽约榜单的二十到三十名之间徘徊,而第一名向来由史塔克和一个叫路西法的夜店老板轮流坐庄。
这倒不是说两人不相伯冲,而是史塔克的家在加州,每年只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纽约。
罗杰在夜店偶遇史塔克的次数数不胜数,每次都会轻微聊上几句,史塔克很欣赏罗杰,反而是罗杰刻意保持着距离。
毕竟灭霸和夜王的经历告诉他,珍惜生命,远离史塔克。
身为阿斯加德人,罗杰能碾压所以实力低于鹰眼的人,和美国队长应该也能打个二八开。
但在真正的奇人异士面前,他只是一只稍微强壮一点的蚂蚁罢了。
比如公司隔壁那个穿苦行僧服的女光头,他就绝逼打不过。
所以要猥琐,可以不发育,但一定要猥琐。
还没离开北极时,罗杰就对自己的人生做出了清晰规划:
金钱,美女。
到目前为止,他一点都没有偏离方向。
现在的史塔克也还是个没心没肺的军火商,没去中东推销军火,更没当着全媒体的面自爆钢铁侠身份。
雷神还没从天而降,美国队长也还没破冰而出。
绿巨人则在印度练瑜伽中。
像罗杰这样的奇人异士大都选择好处占尽却低调做人,全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仍坚信人类是全宇宙唯一能做百位数以上加减乘除的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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