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甜味儿,但是,喝了后,也是能补充神识的。
除此之外,吐夏人信奉巫术。大到出征做战,小到头痛脑热,他们都会请巫师做法。是以,巫师的地位很高。
难道是修行者?沐晚特意装成信徒,先后见过三位据说很灵验的巫师。结果,三名巫师皆没有任何的神通,灵力全无,根本就不是修行者。她们只是略懂一些药理医术罢了而已。所谓的“神通广大”,根本就是装神扮鬼,唬弄人。
空欢喜一场,沐晚带着古百,继续东行。
然而,越深入吐夏腹地,越是艰难:一是,草原上的野兽比沙漠里多得多,也更加凶猛;二是,吐夏人天性好战,又很排外。以礼待人,以德服人?哈,吐夏人根本就不认识这两个字!他们从来都是以拳头服人。但凡碰到与本部落服饰不同的人,一声狂野的“哟嗬”,转眼就会跑出来十几骑。不管三七二十一,骑士们先追上去,与之打一架再说。打赢了,这人就沦为部落的俘虏,没有交纳大笔的赎金,休想换回自由之身;打不赢,那这人会被请进部落,奉为上宾。美酒好肉管够,美人儿任挑。
对此,古百的评价是:天生欠揍,不可理喻,一国疯子。
是以,沐晚自西向东,横穿过吐夏国,几乎是一路打过去的。当然,他们这点子武力值,对于她这样的剑修来说,即便是灵力被封,也完全不够看。
因为武力值太高,所以,很多部落的所谓勇士被她赤手空拳的揍得满地找牙后,都是哭天喊地的,恳请她留下来。部落的头领们也愿奉之以“第一勇士”位——“第一勇士”在部落里,是仅次于头领的存在。有身份,有地位,是全部落的未婚男子心中的完美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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