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宗铭真的是个大忙人儿,怪不得这狗见着个活人就疯狂摩擦。
饭后李维斯清洗碗盘,出去倒了个垃圾,回来的时候巴顿咬着他的裤脚将他扯到冰箱前,敲黑板again。
李维斯发现留言条上多了一行字:遛狗。
宗铭回来了?
没听见车进来啊!
李维斯跑出去看了看三楼的窗户,灯是黑的,喊了一声“宗先生”,没人回答,显然楼上根本没人。
见鬼了!李维斯目瞪口呆了三秒钟,真诚地问巴顿:“这不会是你写的吧?其实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人,宗铭就是你,你就是宗铭吧?”
巴顿:“……”
“亲,你会变身吗?要等月亮出来吗?”
巴顿痴汉脸看了他三秒,冲上来抱住了他的腿。
“what the fu……”
吐槽归吐槽,“未婚夫”大人交代下来的事情还得好好办,李维斯加了件厚外套,给狗拴上牵引绳出了门。
时逢月中,一轮满月挂在天上,将幽深的山林照得朦胧一片,李维斯拉着狗沿小道穿行,一开始是他拖着狗,走着走着就变成了狗拖着他——发情期的阿拉斯加犬简直就是一台四驱播种机,力大无穷,热情奔放,看见树要过去蹭一下,看见石头要过去蹭一下,连看见野兔都要试图过去蹭一下……李维斯跟着它跑了半座山,感觉明天连这里的土地公公都要怀孕了!
“你够了!”走到一处小溪边,李维斯气喘吁吁拽住了巴顿,将它绑在一棵树下,自己坐在溪边的大石头上喘气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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