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要去,他还要以最肃穆、最郑重的样子,好好送走他的兄弟。
地下室没有镜子,殷嘉茗换好西装,对着洗脸盆里的倒影仔细地刮了胡子,又开始梳头。
一个多月没去理发,他的头发已经长长了不少,刘海耷拉过眉毛,稍微抹了点发蜡,向两边梳开,依然俊美如昔,还多了几分浪子不羁的气质。
从头到脚打理好仪容之后,殷嘉茗想了想,又返回到书桌前,拉开抽屉,从深处取出了一只手表。
这是banbery的ref.3448,百达翡丽的第一款,同时也是全世界第一款量产的自动万年历腕表,非常稀罕、非常名贵,足以传世的那种。
这只表,是他用自己这些年辛苦攒下的工资买给自己的宝贝。
也是他从一个贫民窟里偷煤渣子过冬的小混混变成一个体面人的证据。
就连那天晚上半夜匆忙跑路,殷少爷也没忘了将这只表从床头柜里拿出来,揣在身上一起带走。
殷嘉茗低头看着手上的这只手表。
纯白的表面,亮金的镶框和指针,即便在昏暗的地下室里依然熠熠生辉。
他一直戴得很爱惜,所以表盘上连一点剐蹭都没有,除了黑色皮带上有扣过的压迹之外,简直就跟全新的一样。
殷嘉茗心头微微一动。
他将表凑近耳边,能听到机芯运转时发出的,清脆、规律且动听的哒哒声。
一秒一响,与心率齐平。
殷嘉茗改变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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