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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鬼?
明早的行动?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洛克听着格温的这句话,忍不住的扬了扬眉毛。
这个时候跑去法院?
乔治如果想要申请搜查令,白天不是不可以。
白天不去,晚上才去,肯定是为了要掩人耳目,保持一定的机密性,所以,才会选择在晚上过去的。
那么问题来了。
谁啊,何德何能啊。
洛克肯定是不配享受这种待遇的,毕竟,他不过是个英俊帅气的十六岁且人畜无害的小伙子罢了。
再者说了。
洛克这里也不可能搜出什么违禁物品出来。
呃……
酒精肯定是不可能算的。
搞这么一出,神神秘秘的,肯定是不可能专门为了来找他不满二十一岁不能饮酒的麻烦的。
再者说了。
就算是被抓住了,那也是去找监护人的麻烦,可惜,洛克的监护人就是洛克自己。
所以……
那就只剩下一个有资格享受这个待遇的人或者组织了。
纺织厂!
……你妈!
洛克眉毛一挑,要是纽约警署明天也过去了,那岂不是就直勾勾的撞上了吗?
最重要的是……
好家伙!
十字架抢我的人头,都需要付出生命作为补偿,乔治,你好端端的,为毛要想不开,跑出来抢人头呢?
不对。
洛克一愣。
乔治应该不是去抢人头的,他特么的是跑过去送人头的啊。
洛克有些无语。
虽然在昨天,别看是最开始的屠夫,亦或者是昨天晚上的火狐或者十字架,在洛克的面前,跟个臭弟弟一样,毫无任何的还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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