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凶手多半也不是在夜店下的手。那里的环境再差,一开口一上手,不至于分不清男女。
弄错了人,证明双方未有交流。
那多半在喝完酒离开的当口了,且仍在夜店附近,所以凶手才会将他送返,伪装成醉酒冻死。
从监控 口供,可作如下梳理:
1号嫌疑人:3号晚上,9:10-9:45,吃夜宵;5号早上,7:20-7:35,附近有任务,并吃了早饭
2号嫌疑人:3号晚上,8:35-12:10,泡吧蹦迪;6号晚上:9:05-11:30,泡吧蹦迪
3号嫌疑人:3号晚上,10:20-10:45,吃夜宵;5号上午,8:40-8:55,送羽绒服到干洗店
考虑到2号嫌疑人在离开时,明确拍到了驾驶座上的代驾,虽然看不清脸,但应该不是死者。
暂且排除他的嫌疑。
1号和3号,都吃夜宵,都是5号早上、上午来过,实难分辨。
愁啊。
什么夜宵这么好吃?
当天晚上。
简静沿着定位仪的指引,牵着狗,假装遛狗,往1号嫌疑人的车边蹭了蹭,灵活的手指擦过后视镜,顺利回收仪器。
然后,稍微打量了下他的车。
一辆非常普通的小面包,白色,车身很脏,轮胎沾满泥土。
运尸体足够了。
她转身,看向对面的这一条夜宵街。
12月的夜里,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也不见几个正经的店铺,全是支出来的摊子,你挨着我我挨着你,塑料桌椅胡乱挤在一块儿,周围只有尼龙帐篷挡风,头顶是裸露的电线,灯泡明晃晃地挂在脑袋上,散发着腾腾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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