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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令人难忘的夜晚。
韩野提的口袋里全是伏特加。
可看这人喝酒的样子又不像。
哪个把伏特加当白开水喝的啊。
一口一瓶,还坐那么危险的地方晃着腿。
路明非也曾好奇的拿过酒瓶检查。
嗯,这个酒精度,差点就能直接点着了。
一小瓶225毫升,一口一瓶。
估计战斗民族的汉子们也就这喝法了。
路明非发现韩野有个习惯。
他在喝酒前会先吹口气。
然后就把整瓶的伏特加一饮而尽。
偶尔还会搂着路明非的肩膀说祝酒词。
比如什么“世界和平”“明天发大财”“下星期不要下雨”之类的。
路明非就默默抿着梅子酒。
他和别人不一样。
在喝酒时,路明非总是很安静。
平日里的嘻嘻哈哈也是收起。
眼中也多了些别的什么东西。
“我要唱歌啦!”
韩野以“神说要有光”的气势大声宣布。
他抱着都快比自己身子大的吉他,,也不调弦,也不听音,倒是豪迈的一拳拳敲起。
这人是把吉他给当鼓使了。
浑厚富有节奏的乐声响起。
在这只剩下他俩和川流不息车子的夜里。
扎着高马尾的男孩放开了嗓子。
是了,此刻的韩野无论你怎么看,都绝不会弄错。
他就是个地道的男孩。
毕竟,没一个女生能把喀秋莎唱成这般肝肠寸断。
路明非发现自己听不懂。
俄语原版的喀秋莎。
卷舌,弹舌。
韩野摇晃着他的身体。
像一株冬日寒风里盛开的水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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