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良久,霍采瑜才皱着眉合上,把奏折推到一边,忍不住问:“陛下之前便是处理这些?”
李锦余有些不明所以,为了维持自己昏庸无能的形象,摇了摇头:“朕之前从不管政务,这是丞相递上来的。”
霍采瑜眼神低垂下来,抿了抿唇道:“用这些做识字教本恐不合适,还请陛下用《圣论》、《国策》等先贤文书做范本吧。”
李锦余本就是用识字这个由头让霍采瑜接触朝政,哪愿意选别的文书,当即拒绝:“朕还没批过奏折呢!朕就想用这些。”
霍采瑜又沉默了一下,才重新拿起一张奏折:“草民遵旨。”
……
叶丞相呈上来的奏折大都是死刑抉择。
按照荻朝律法,死刑需要层层上报,由皇帝御笔亲批才能执行,以免冤杀无辜。
当然,实际执行又是另一码事。
他们现在在读的这个案子,是京郊野村里一桩命案。
一户葛姓人家,长子娶妻年余便急病去世,留下寡妻、老母、幼弟。年前葛母半夜睡不安稳,听到动静起床,发现寡媳竟然拿着剪刀刺破了小叔子的喉咙,慌忙报了官。
县衙审讯,小寡妇供认她熬不住穷困日子,想偷家里钱财逃走,不想被小叔子发现,情急之下用剪刀扎破了他的喉咙。
案情倒也简单,一路送上来无人驳回,便直递到了圣上面前。
霍采瑜一面教着李锦余辨字,一面抿着嘴唇等李锦余的反应。
李锦余还在学习怎么握笔,在宣纸上涂出来的字迹歪歪曲曲,耳朵听得半懂不懂:“寡妇为了钱财杀了小叔子,需要朕决定要不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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