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这样想着,捡起地上的衣服掏摸口袋,第一堆衣服中搜出半包香烟、火机,第二堆衣服搜出几盒口香糖,看来这人不抽烟,第三堆衣服搜出两把小刀,一个指南针,还有一个钱夹。
他打开钱夹,里面有一张照片,一男一女挨在一起,女的手上抱着个四五岁的女孩,女孩梳着小辫,笑得像花儿一样。
莉丽思叹口气:“要不是这该死的末世,他们一家人肯定很幸福。”
林志找不到半点线索,只好作罢。
靠着隔壁屋子的煤炭和牛粪,林志和莉丽思终于熬到了冰雪消融,两人驾车继续北上,出城没有多久,就发现野地里有具雪橇。
林志停下车来看,见雪橇周围到处是狗毛和狗的骨头。雪橇上有三个背包。
莉丽思拍了拍头:“我知道了,这些东西是那三人的,他们找不到食物,只好杀狗充饥。可到了最后,三个人还是饿死了。”
林志摇了摇头,说道:“不见得,你看狗骨头丢得东一根,西一块,他们三个是先尸变,才杀的狗。”说着翻看了三个背包,找到了一张身份证,上面的地址是云南,奇道,“这三个人傻了,干嘛从风和日丽的云南,跑到苦寒的北方来?难道是认为内蒙地广人稀,更加安全?”
莉丽思道:“别猜了,猜也猜不出,赶路要紧。”
此后,两人一路向北,草原上没有参照物,象大海一样无边无际,虽有地图和罗盘,也极容易迷失方向,第六天上,悍马车烧光了最后一滴汽油,林志和莉丽思只能徒步行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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