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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略吃了几口笋丝与河鱼,洛与贞遂就放下筷子,伸手烤着火。
倒不是这位通宝钱庄的三少爷,过惯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富贵日子。因此嫌弃乡野客栈的粗茶淡饭,难以下咽。
而是他自从离京之后,平时练功疲惫的臭毛病也渐渐改掉。逐渐开始吞服大药,内炼脏腑。
短短几个月,洛与贞的武道进步颇为明显。已经突破二重天,开始凝聚第一条气脉了。
寻常的大鱼大肉,即便经过脏腑运转吸收,也难免留下杂质,且无法增进气血。远不如大药、膳食来得立竿见影,速度飞快!
当然,这种路数的缺点也很明显。相当费银子!
就拿洛与贞每天都服的虎骨玉髓膏、熊胆大力酒、豹胎生筋丸来说。仅这三样大药,不需个三五日,便是上千两雪花银撒出去。
更何况每天使用!
除非王侯公卿的门第家底,不然哪里经得起这般挥霍!
「这吞药、打拳、练功、习武,真真是枯燥乏味,委实不贴合我的性情。也难为纪兄时刻勤勉,保持精进。
短短一年不到,已经直冲四重天!「
洛与贞取出内服的豹胎生筋丸,按照上乘的吐纳功法炼化药力。
他从小就对武道兴趣不大,不然以通宝钱庄的雄厚财力,六大真统也能拜入门下。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句话放之四海而皆准。
毕竟武道高手也离不开衣食住行四个字!
「因为练武才能吃饱饭不饿肚子,才能有气力不受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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