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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可前世听过一句话——
身如晨露,亦能折射朝阳之辉。
不管是“生如”还是“身如”,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句话中的含义。
而他也一直认为,即使是尘埃,也有存在的意义。
前世自以为卑贱如尘埃之人,也可以闪耀出智慧和人性的光芒。
普通人,也可以成为伟大之人。
所以,林可虽然身处纳森格这个个体力量悬殊的世界,也不会放弃那些普通人的。
在别的领主眼里,或许普通人、牧民、农夫、蝼蚁、蛆虫等等,都是划等号的。
但是林可最知道,这些可以和蝼蚁、蛆虫划等号的人,可以爆发出多么强大的力量。
这种力量指的也不仅仅是武力,还有创造力、思维力、品德力等等。
而此时,林可要做的事情,就是颁布用来保护所有大荒公民的法典!
熔岩法典和鲜红法典!
熔岩法典对内,鲜红法典对外!
……
大荒塔顶,夕阳西下。
林可站立于顶端的台子上,下面有大量的大荒市民在广场等待着。
知情者就知道,今天是法典公布的日子!
春寒未过,众人一个个翘首以盼地看着头顶,但是啥也看不到。
忽然,大荒塔顶端挂着的巨大圆形大钟敲响了。
“咚……咚……咚……”
这钟也是大荒的出品的,还是个魔法物品,整点报时,报时声可以传遍整个大荒位面。
下午六点了!
只看到林可上半身的光影通过他的光学技能显示在天地间,十分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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