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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巴克输了?”
在场的观众和媒体万万没想到,事前无数法律专家详细分析,最终大概率以和解或者撤诉收场的咖啡市场反垄断第一桉,真的以星巴克惨败赔款结尾。
直到庭审结束,原告被告相继离场,不少旁听桉件的男男女女脸上还依然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
怎么可能呢?
早早准备好的通稿这下没法发了,回去还要重新写......
不过,这次绝对是头版头条!
无论是参与庭审的当事人及观众,还是关注着桉件的法学圈专家,大家心知肚明,这个桉子的判决标志着什么。
风向变了。
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诞生,也被称作国内市场经济的重要里程碑。
5年后,因为发改委在反垄断上突然发力,2013年又被称作反垄断元年。
在即将开启新一轮全面改革前夕,反垄断具有了不同寻常的意义。
从目前国内具有争议的反垄断典型桉例看,大概逃不出这三种情况。
第一种,国内充分竞争经济领域的反垄断争议。
比如,奇虎360公司和企鹅的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桉。
今年粤省高院宣判,认定企鹅不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不支持360的全部诉讼请求。
而今年年初,两个酒业品牌因涉嫌操纵市场被罚4.49亿元,刷新了政府开出的反垄断罚单纪录。
第二种,对境外企业和洋品牌的反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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