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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光弹是个好东西,对付有眼睛跟耳朵的生物有奇效——但是摄魂怪是不一样的,它们应该是某种非生物。听说是可以被阿瓦达索命“杀死”,但是留下的只有一堆灰烬——就这个还是从爱德里安家的黑魔法笔记里看到的,那帮黑巫师干了许许多多反人类反社会的研究,很是弄出了不少“天大的麻烦”。
斯内克觉得闪光弹这种东西最多能吓一下摄魂怪,让它们由于厌恶强光而暂时离开——摄魂怪肯定讨厌强光,不然的话阿茨卡班不会终日乌云遮顶狂风暴雨,难得有一点儿阳光。他自己现在的荧光闪烁也能做到闪光弹,但是既然能用道具为何要浪费自己的魔力呢?“摄魂怪害怕的是守护神咒,而且得是实体化的守护神才能驱赶它们。”
这种魔法斯内克没试过,好在这个学期他有机会学。对角巷肯定只能自己去啦,因为比尔他们眼下好像又有啥事情——这一次是去南美。最近这两个家伙挺忙的,看来大英帝国心不死。
既然自己去,那就稍微有点麻烦——斯内克会开车但是他现在还不到合法获得证件的年纪,而一个人去的话,很多东西根本拿不回来——拜魔法部愚蠢的规定所赐,单独的小巫师绝对没法拿着有无痕扩展咒的皮包装东西回去。而上了三年级,小巫师们可以说直接拜托了一二年级的新丁状态,学业压力一下子变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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