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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崇宁四年二月初三,辰时一刻,这时太阳已经有一竿子高,红彤彤地照在程岗村最大的麦场上。
场上的两拨人,都已经进入严肃操练状态,偌大场地、黑压压的人群,没有一个人说话,有些压抑。
因为所有人都在闷头操练,一边手脚不停,一边努力准确地回顾要领,一点儿不能马虎。
大队人马操练原地踏步走的那些人,是张宏逵掌舵,他的手里拿着一根酒杯粗细两丈长的白蜡杆。
见到谁的动作不规范,就是一棍子敲过去。
他的打人技巧堪称炉火纯青,被打的人鬼哭狼嚎,却不会受伤,不影响他们继续操练。
只是练的时候,被打的痛楚保持同样水平,让那些人一边不停地练一边不住口的惨叫。
很好地起到杀鸡给猴看的作用,而且是一种不断活动的猴儿,可以警告更多的鸡。
今天说实话张宏逵有一肚子邪火,主要是昨天的那一顿揍让他气冲斗牛。
说是家法,可是张宏逵心里一清二楚,就是张宏霸他狗爹为儿子出气官报私仇。
其实也不关官家什么事,就是他们大族里的私仇,大私报小私的仇。
其实家法也没有那么难以忍受,只不过就是四十鞭子。
肯定抽不死,那鞭刑造成的疼痛也能忍,他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忍不了这个就别叫男子汉了。
但是,最难以忍受的是羞辱。
不知道是那个缺德冒烟的无良祖先规定,抽鞭子一点要把受刑人全身扒光,在全族人的观赏面前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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