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将粥全吐了出来,总算能慢慢吃点东西,稍微好些,送到魏家去养着,这才养大了。
海松子无毒,但对南欢来说,就是剧毒之物。
这一点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因为他从未向他人讲过,南欢也不会记得那么小的记忆了。
南袤盯着纸上墨迹未干的字迹沉默了很久,“囡囡,别怪我。父亲是迫不得已。你把事情做得太绝了。”
与其留着一个根本不会为家族带来半分助益,甚至于还将他们视作仇人一般的女儿。
倒不如没了这个女儿。
南欢的身体不好,恐怕很难诞下子嗣。
一个女人不能诞下子嗣,就算一年两年,宋暮对她情意正浓可以容忍。
日后宋暮登上那个位置,天下美人都是他的,他未必会如此时这般情热。
南欢死在这感情最好,容色最美的时候,说不准宋暮能记她一辈子。
看在南欢的面子上,总会对南氏一族有几分容情。
他将纸叠起来,放进了信封之中,招来一个老仆低语了几句。
看着仆人离去,他从书架上翻出一本金刚经,铺开了纸张,一笔一划的抄起了经文。
生下这个女儿,他为她抄了两次经文。
一次盼她生,一次盼她死。
第七十三章
连着两日, 南欢都不曾去外间见客。
这一日却来了个她必须要见的贵客。
宋灵摇着扇子进了门,照旧是一身英姿飒爽的男装, 一见南欢便笑道:“欢儿, 整日蹲在这王府里有什么意趣,不如今日我带你出去耍一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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