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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城,时值4月,春天的霞光由西边向整个世界蔓延,绚烂得像是画家笔下的油画,晚霞的红色像是油画的涂料,把所有行人身上都换了一种颜色。
太平医院,三楼。
病房的药水味很是刺鼻。
医院的走廊就算被春日的阳光斜斜穿过,也难以给人带来暖意。
躺在床上的陈默内心叹息。
太平医院,神他妈的太平医院。
就这医院的名字,能治好人吗?
你干脆叫太平间医院,让我快进到太平间算了。
他很困难地撑着上眼皮,病房里的药水味总是这么刺鼻,旁边那床的王老爷子天天警告自己不能拿他的骨灰拌饭,却不曾想一语成谶,前两天已经去地藏王菩萨那里报道了。
算一算现在都该投胎了吧。
也不知道还有几天能轮到自己吧。
他有病,治不好的那种,脑癌。
挺适合言情小说男主角的那种病,反正就没几天可活的了。
“我有言情小说男主角的脸,没言情小说的命。”陈默咕哝着,很无奈地叹息,“我还是处男,没碰过‘逼’真女友的处男啊。”
这时,一个穿着白大褂医生敲了敲门,从外面走了进来。
他给陈默递上一杯温水,手里拿着他的检测报告,斟酌了一下说道,
“陈先生,你脑袋的瘤子恶化很快。”
说完,便没有下文了。
脑癌,这就是陈默的诊断结果。
陈默嘴角抽了抽,内心有些绝望。
每个人都是怕死的,可如果他死了,已经双腿瘫痪的老爹怎么办,还有自己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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