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自己伸出了手,用十分稚嫩的童音指认道:“警察叔叔,就是他!”
她想起来了,那一年她10岁,还在上小学。
父母离婚后不久,她的妈妈林红亚就再嫁了,她的继父叫……赵磊。
这一年的暑假,妈妈说是要把她带到继父家里去玩,外婆没多想,就让妈妈带走了她……
可来到继父家里的第二天,她看见继父大半夜才回家,身上都是血,手里拿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单肩包,里面装的都是一捆捆钞票。
她意识到大事不妙,赶紧溜了出去,一路奔跑到了警察局,惊慌失措地报警:“警察叔叔,我继父好像杀了人!”
事后查明,她继父赵磊因赌博欠债,拦路抢劫,持刀砍伤了一个人,好在那人没有生命危险。
作为报警人,她出庭给警方做了证明,指责自己的继父是持刀抢劫犯。
到了审判现场对峙,母亲林红亚歇斯底里地呐喊,骂她是个不要脸的小畜生,骂她是个吃里扒外的白眼狼。
庭审期间,赵磊额头上根根青筋暴露。他一直用一种淬了毒的眼神盯着自己看——她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双眼睛。
他的眼神好像在说:我不会放过你!
如果一个人的眼神可以吃人的话,她恐怕已经被赵磊当场给生吞活剥了无数遍。
事后,外婆不想再生事端,于是带着她搬到了市中心居住,还变卖掉了外公留下的祖宅地。
这些回忆,她都封存在了心里,从来不对任何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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