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福建,俯瞰整个福州风光时,她预感,这是她最后一次来这座城市了。
她仍看着这座城市。
与其说是心怀留恋,不如说是无法释怀。
这座生活了十四年,涵盖了她的整个童年与青春初萌期的城市。
这里有她最厌恶最无法原谅的人,也是在这里,她第一次爱上一个人。
尽管如今想起来,那样的年纪就说什么“爱”,实在幼稚得可怕,可那的的确确、真真实实,是她第一次爱上另一个人。
只是这喜欢太苍白,比追星人的喜欢还渺茫。
她不知道他相貌、不知道他年龄、不知道他姓甚名谁,只是那样笨拙地喜欢上了。
对偶像的喜欢尚且能仰望,而她的喜欢,在他后退一步后,彻底失散于人海。
都说初恋最要命,初恋无疾而终,从今往后爱的每一个人,都会有初恋的影子。
她想这话是有一定道理的。
她知道如今那个人即便站在她面前,她也不一定还能像当年那样笨拙地芳心萌动,只是在回忆里那个人已经有太多滤镜,没有人会再抵得过那个人让她心动。
那是她于黑暗里的一束光,是她不可及的明月,她甚至因他而好感一座城市、一种口音、一份职业。
七八年过去了。
第一次见面,他给她拔了回血的针,用棉签按着她的手背,在她一声声“医生叔叔”里,低声无奈说:“小妮儿,别叫叔,其他随便。”
明明是第一次见面的人,口吻却好像应该和她认识很久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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