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那时候的小说写的稀里糊涂的,用的还是死亡的第一人称,故事情节更是脚踩西瓜皮,想到哪儿写到哪儿,读起来令人脚趾抠地。
为了怕被爸妈发现,以为他不务正业,他专程藏在书桌最里头。
可惜还是被叶真发现了,早期的大魔王拿着笔记本扫了几眼,背靠着书桌懒洋洋念着每行字给他听,声情并茂,间或唇角嗜笑,轻轻瞥他一眼。
简错听得脚趾抠地,羞得脸颊都红了,扑上去要夺笔记本。
哪知遭叶真单手桎梏在怀里,又挣不脱,硬生生听叶真低沉的嗓音在耳边响个不停,当场恨不得撕开一条裂缝钻到地面再也不出来了。
叶真是他第一个读者。
但是简错超讨厌叶真看他写的小说,太羞耻了!
现在回想起来,简错还是很讨厌叶真看他的小说。
就好像辛辛苦苦养的崽崽,想要藏着掖着,可偏偏被别人发现还被突然抱走了。
出国后,简错在国外高中顺利考上中文系,念的方向偏编剧。
念大学那几年他在文学网站上连载过小说,因为专业课作业多,又要阅读很多数目的缘故,连载写的断断续续,三本都是读者催着哄着写完的。剧本他倒是写的多些,几年下来,林林总总的练习都有两箱子,可惜多数故事现在看都跟一坨垃圾没区别。
《幻听》是他所有作品里最满意的作品。
回国前他就投稿给各大影视公司,然而剧本犹如泥牛入海,不见踪影,大概率是被扔进垃圾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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