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是背着白莺莺回来的,白莺莺一只手搂着周泽的脖子,一只手拿着冰激凌时不时舔一口,周泽能闻到少女身上传来的那股子幽香还有冰激凌的甜味。
“老板,你是不是很累啊?”
“没有啊。”
“那是不是莺莺很重啊。”
“没有啊。”
“那老板怎么总是把莺莺滑下来再向上一托?”
“没有啊。”
“有的有的。”
“莺莺啊。”
“啊,老板。”
“你怎么不穿胸兆啊?”
“老板,莺莺以前一直是穿的胸兆啊。”
“那你今天怎么穿的是肚兜啊。”
“今天是老板给莺莺换的衣服啊。”
“哦,我的错,我以为你是清朝人,习惯穿肚兜。”
“老板你喜欢肚兜?”
“都喜欢。”
随便聊着一些关于“巴黎最新时装周”的趣闻,
周泽背着白莺莺走到了书店门口。
书店里正在放着歌。
“人在广东已经嫖到失联?”
白莺莺跟着歌哼唱着,然后问道:
“老板,这是什么歌啊,这么刺激。”
“是人在广东已经漂泊十年,叫《广东爱情故事》,粤语唱的。”
“哦,酱紫啊。”
推开书店的门,周泽发现书店里居然有一个陌生人,这个人身穿一套白衣,脚上穿着千层底布鞋,手持毛笔,正在对着吧台上放着的白纸挥毫。
老道坐在轮椅上,对方每一笔下来,他都在旁边鼓掌喊“好!”
周泽把莺莺放在了沙发上,也走过来看了看。
“老板,你回来啦,这位客人是个大书法家,来我们店喝了杯茶没带钱,但身上带着笔墨纸砚,贫道就让他留一幅字当茶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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