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里的汤再次咕噜咕噜的翻滚开了,周氏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木屑,而后往堂屋走去。
……
远处传来几声狗吠,林远秋第十二次伸长脖子往村口方向瞧,想看看便宜爹到底回来没有。
他也是下学之后才知道,原来今日便宜爹这么早去镇上,是给他挣买书的银子去了。
也终于明白,便宜爹为何要带上新袄子了,这是准备拿去卖银子的吧。
林远秋心里有些难受,他想起前几日新棉袄刚做好时,林三柱那乐滋滋的模样,还说自己身上的旧棉袄已穿了六年,这下终于能换上新的了。
结果,这么宝贝着的新袄子,就为了给他买书,居然说卖就卖了。
如此舐犊情深的父爱,让林远秋怎能不感动。
有时林远秋会想,自己是不是太自私了,明明知道这个家一贫如洗,却还要执拗去念耗费银钱的书。
可是,怎么办呢?
这里不是二十一世纪,不是三百六十行,行行能出状元的现代,封建社会,平民百姓想要脱离泥潭,唯一的出路就是读书科举。
所以,他真的别无选择。
就当他林远秋自私好了。
为了将来不吃苦也好,为了这个家能摆脱穷境也罢,反正如今自己要做的,就是不辜负身边亲人的付出。
犬吠声再次响起,林远秋踮起脚尖,这回应该是爹爹回来了吧。
果然,过了没一会儿,他就看到有个人影正往这边挪动,林远秋忙丢掉手里练字的小树枝,快步往村道上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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