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的五千米,少年几乎是在用命去跑。
他不太常叫陶楂大名,以前关系不远不近的时候就跟着鹦鹉巷的一起叫喳喳,不是为了显得亲近,只是不为了显得特殊和疏远。
林寐是一个处处都做到周到的人。陶楂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讨厌林寐,讨厌得备受煎熬。
男生在终点线接住了他,抱着他到医务室,又不嫌脏地给他抹药,林寐蹲在地上,陶楂看不清楚他的表情,但应该是很温和的,林寐有一种优越的骨相脸,棱角分明,少年感十足,无论出现在什么场合,他无疑都是最亮眼的那一个。
“唔,还好,”陶楂咬着坚硬的吸管,“既然参加了比赛,谁会不想赢呢?”
林寐沾了药膏的指腹不轻不重按在陶楂的擦伤上,陶楂的身体不受控制地轻颤了一下。
“有时候,过程会比结果更重要。”林寐说。
陶楂一愣,随即摇了摇头,“我不赞同,没有结果的过程,毫无意义。”
林寐,“每件事情都一定要有意义吗?”
若不是林寐还在继续着手里的动作,语气也温和,陶楂几乎以为林寐是在怼自己。
一股气盘旋在陶楂胸腔急着找到出口,林寐刚刚的话就是出口。
陶楂忍不住道:“没有的意义的事情,就没有做的必要,我参加了比赛,如果不赢,那我为什么要参加?”
林寐动作微顿,他感受到了陶楂情绪的变化,但他没打算把这个问题糊弄过去,他继续问:“赢的人只会有一个,按照你的逻辑,输了的人应该是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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