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她用了陶朱男扮女装的灵感,要小书童扮做小媳妇,最后脱衣服验货,变成了一幕大变少男的喜剧,小书童还插科打诨,说:“哎呀,我还没娶媳妇呢,陆青天别告诉别人。”
只是,河边有胭脂记的女尸一直没有人认领,告示贴了一年都没有任何消息,最后陆青天自掏腰包将无名女尸安葬,变成了悬案。
陆善柔还在章回最后写到,“女子在这世上被视同钱财,世道险恶,其恶也更多针对女子,新娘最终找回来了,但是河边女尸一直杳无音讯,不知谁家视若珍宝的女儿,被扔到了异地他乡。女子独自出行,防人之心不可无,看似热心善良,实则包藏祸心,慎之,慎之。”
最后那段话她其实不想写,女人必须处处小心的生活,不是女子的错,是这个不公的世道出了问题啊!女人再小心,只有千年做贼的,哪有千年防贼的?
读者们估摸也会跳着不看,但是话本小说需要有教化之功用,倘若一味写血腥暴力,曲折离奇的破案过程,会被人诟病败坏风气,所以必须在后面升华一下主题,以免被人举报到衙门,成了禁书。
一个章回十分流畅的写完,陆善柔搁下笔,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外头已经敲响了四更鼓!
四更鼓,预备上朝的大臣们已经开始起床了,陆善柔还没睡呢。
写书就是这样,一旦投入,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就变成熬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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