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洵当世生在千禧年之前,自幼听这个歌手的歌,长大了也是,并非没有听过别人的歌,而是最后值得他去回味,值得他去单曲循环的到头来还是周杰伦。
大学之前,丁志远为泡妞,开始打磨自己的音乐天赋,可惜音乐细胞实在太少,或者是音乐智商实在是少的可怜,学了两个月连门槛都没摸到,而只是陪着玩玩的林洵,反而是意外的学到了点古琴入门。
学霸就是学霸,甚至林洵这贝戋人还可以说是大半个学神,就是真的有人学的比你少,还学的比你好。虽然在这一方面不见得有多少天赋,也足够让那个教古琴的老师赞不绝口。
然后是大学,遇见在古筝社的郭美云,一见钟情,而且是林洵的……初恋啊。
这才几天而已,任凭林洵再怎么逼迫自己,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忘却的。甚至他也明明白白的知道,郭美云比不过洛轻灵,比不过眼前然仙子容颜哪怕三分。可初恋呐,男人心里的白月光啊。
但林洵也会想到一个问题,自己还能回去么?
系统这和狗生活过的狗,当初的确是勾起林洵心里那点念想,可真的仔细想想……能不能回去到头来还是这狗系统说了算。反正林洵觉得自己八成是,得留在这里了。
“雨轻轻弹,朱红色的窗。”
可他真的想回去,他有他忘不掉的,不想忘掉的,想忘而忘不掉的。多少次,他半夜醒来还觉得这不过是一场梦,自己已经梦醒,这里还是自己租赁的公寓,还要去考虑房租水电的事情,呴,可以换个高薪的工作了,凭他清北系榜首,大三开始实习的工作经验,院长推荐信,不可能找不到一个高薪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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