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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零之向着包租婆的人生狂奔 第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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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后又道:“刑法规定,非法侵占他们房屋,拒不归还的,构成侵占罪,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怕秃头经理不懂,还解释道:“数额一词不止包括现金,也包括其他资产,比如房子,就属于数额巨大的资产。”

秃头经理的腿都软了,他哪里知道这些,要不是靠着他侄子,他一个小学没毕业的,哪里当得了经理。

在此之前,他就是个在工地看大门的。

“我没占,没占!马上就腾出来!”

赶紧打电话叫了人去腾房。

又打电话联系他侄子,也就是物业公司的老板。

物业公司的老板这会儿并不在京城,在电话里又是道歉又是赔不是。

“我是真不知道这事儿!要是知道我肯定不让他干,林先生夫妻俩的损失,我们公司一定赔!”

林哲还是那句话,把房子从他手里买了,“好好的新房搞得乱七八糟,住进去都堵心。”

“林先生,就算是你告到法院,法院也不会依你的想法来判。”

林哲就笑:“没关系,法院该怎么判怎么判,我们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像有的人知法犯法。”

“林先生,实在没必要争一时之气,法院判的可能还没我们私下和解赔付给的多,你……”

他还没说完,林哲就道:“我还真不缺你这点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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