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彻底回归的时候,杜蘅发觉手是干净的,并且多出个茶缸。
水还有余温。
温度恰好。
无限趋近于人体最舒适的温度,她捧着啜饮,撩灰了的搪瓷壁被人擦拭过,很洁净,每一口都像在喝一颗热情的心脏泵出的温暖。
临近中午了,房门开着。
院子晾衣服的麻绳上多出一件眼熟的衬衣,迎着春风招展。
对面厨房里有动静,杜蘅盯着前方,阳光落在厨房光明磊落敞开的两道木门上。空气里尘埃游动,像寻找卵子的精子。
她有预感,坐直自己。
果然,下一秒,陈顺从里头走了出来。
他换了身衣服,还是衬衣,洗白的衬衣。扣子不满扣,袖口折迭到臂弯,一条皮带干净利落扎在腰上,他的腰是窄的,但不能称之为细。裤子下头,还是四十二码的军靴。
阳光从他腰部漫上来,衣服底下,每一寸起伏都有内容。
被风沙磨砺过的浅棕肤色就这么被骄阳晒着,五官轮廓深邃,浓墨重彩,又恢复到严峻正派,天生军人的模样。
一抬头,陈顺发现杜蘅在看他,端菜碗的手朝她扬了扬,冲她咧嘴笑。
“媳妇,吃饭。”
饭后,杜蘅要出趟门,上场部学校给学生批改作业。
昨夜下过雨,路上泥,陈顺蹬自行车送她。
路过村口,一群上了年纪的女人正在老树根底下拧线,做鞋样,说闲话,远远看见陈顺骑车过来,一张张晒困的褶子脸瞬间鲜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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