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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曾这辈子给她的爱,她几世都还不清,现在她不得不丢下他,自己先走一步,一千一万个不舍,她又能怎样?
如果生命可以重来,哪怕她再生是只猫是只狗,她也要守护在他身边,只是那时,她还能有记忆嘛?
周四凌晨,乐小思在一阵疼痛中醒来。
看看时间,凌晨四点半。
胃,也一阵阵酸痛起来。
看来是昨晚什么也没吃,胃酸刺激的吧。
乐小思忍着还能忍受的疼痛,起床熬粥。
粥熬上之后,她把笔记本电脑搬到客厅,坐在沙发上,片刻思绪之后,开始在电脑上噼里啪啦。
有些事,她必须抓紧时间。
趁还能忍受疼痛,也趁时曾回来之前,她必须把这件事情完成。
两件事情,目标明确:
一是遗嘱,二是把时曾从这件事将要受到的谴责中,摘除的干干净净。
半小时后,乐小思开始冒汗,甚至有些头晕眼花,手已经抖到敲不准键盘。
看来最近的饮食,已经让她低血糖了。
硬撑着起身,去厨房关掉火,盛了一碗粥,边吹边喝了几口。
真就像吸毒一样,就那么几口,‘毒瘾’就有所改善,她慢慢蹲下,直到几分钟后,身体感觉好了些,再扶着灶台站起来,喝完那一整碗粥。
继续到电脑旁,噼里啪啦敲起来,一小时后,再去喝了一碗粥。
时间马上六点,外面刚刚开始见亮,她明白自己在赶时间的同时,还要保证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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