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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属于辽朝的奉圣州的草原上正有一队大宋的骑兵飞驰,隆隆的马蹄声仿佛行军的战鼓,在草原上奏响雄壮的乐章,赵祯坐在奔驰的马背上心中感慨,也许这才是最原始的战鼓。
天地是那么的宽阔,一望无际的草海仿佛让人的心胸也变得无比高远,任何琐事都不能打搅到自己,攻克奉圣州已经三月有余,这段时间里赵祯明白了历史上为何有的皇帝酷爱领兵作战。
这种纵马飞驰手刃敌酋的快感确实会让人上瘾,即便是原本温文尔雅的赵祯身上也浮现出越来越多的杀意。
杀戮是人最原始的本能,这是祖先遗留在后世子孙身体中的基因,通过越来越多的杀戮,隐藏在人心中最原始本能的欲望被开发出来,难怪原先禁军中的猛士很难融入到普通人的生活之中。
一只灰褐色的草原野兔可能是被雄壮的马蹄声惊动,飞快的从草甸子里窜出,速度之快仿若一道褐色的闪电,即便是在疾跑的它也能快速的腾挪,如一只迅捷的精灵。
嗖……一支利箭准确的射中了它的身体,把它直直的钉在地上,发出无力的哀鸣,身体还在迅速的抽搐。
赵祯白了一眼身旁的狄青,无奈的放下手中的弩箭,在马背上使用弓箭就是比弩箭要来的敏捷准确,骏马宝弓天生便是良配。
给自己找了个借口赵祯便把弩箭收起来,带着狄青打猎一点乐趣也没有,所有的目标都被钉在地上,四周的亲卫更是憋着一肚子的笑意,算了,谁叫是自己对狄青说不要手下留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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