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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两百一十章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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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知白是文臣他当然清楚应该站在什么地方,眼下务必要站在文臣一边,而且官家钦点他出班,要的不是别的就是国法的“规矩”!

这时候当然不应该“理性”或是“法理不外乎人情”,而是应该中规中矩的回答,只有这样才是在朝堂上和官家面前体现自己的“公正”。

张知白躬身道:“启奏官家,匿良人于家中者,徒从三年上,刑八十脊杖矣!且…………”

张知白稍稍犹豫,抬眼看了看赵祯,又看了看跪在大殿地板上的赵仲旻有些尴尬的开口道:“且不得以铜赎纳其罪!”

赵仲旻抖了抖,抬头望向赵祯道:“官家,家父年老体弱,如今以入花甲,还请官家容情!”

赵仲旻在父子之情和孝道上是极为妥帖的,虽然他也有些不好的风评传出,但为人以孝,这不是朝臣们和赵祯听闻的,而是真真切切看到了的。

之前赵宗说坑杀仆女一事便是赵仲旻亲自上殿恳求赵祯,以头抢地甚至血色潺潺,如今还是这般为父亲求情,其心可谅。

大宋的文化和道德基础是建立在儒学之上的,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这样的孝道在某种程度上占据了大义,也是让人感动的。

只不过…………律法岂能因为孝道而更改?犯法的是赵宗说,不是他赵仲旻,他的孝道不足以弥补他父亲的错。

若是在律法之上,单单靠罪犯儿子的几个响头便能免去罪责,因为罪者的儿子孝顺,就要免去罪责?天下还有这样的事情吗?那这世上还有什么公理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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