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这边的事也快结束了,我们准备回家了。”王先生说道。
“你们平时不住在这?”老罗下意识地问道。
这个王先生愣了一下,微微一笑:“那怎么可能?我和我爱人在市里都有工作,这次要不是我母亲非要回来住几天,我们也不会回来的。早知道摊上这事,说啥我们也不回来啊。”他怅然道。
“你母亲平时跟你们住一起?”我一愣,连忙问道。
“对啊!”王先生点了点头,“我大学毕业的时候就留在了城里,和小妍结婚后就把母亲接了过去。她一个人把我拉扯大,也该让她享受享受了。”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我追问道。
“有四五年了吧。”王先生不解地看着我。
“中间回来过吗?”我又问。
王先生想了想,摇了摇头:“村里没什么亲戚,这还是我妈离开村子后第一次回来。”
“回来多久了?”
“这才不到半个月,我和小妍好不容易攒下的年假,谁想到就出了这事啊。”王先生再次叹了口气。
“你说得对,她一个人,太不容易了。节哀吧!”我胡乱应付着,脑子里却如一团乱麻,张静说得没错,死人的证据确实不能递交法庭。
农药厂的建立是在三年前,而死者离开村子到城里生活是在四五年前,这期间她并没有回来过;她出现百草枯中毒的迹象是在一个月前,而她回到这里则是在半个月前。按照张静的说法,死者中毒的时间有可能是在一个月前或者更早,她的中毒而死和我们正在处理的案子并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一旦把这个证据提交法庭,反倒是坐实了当事人敲诈勒索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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