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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远路、翻高山、袭敌后……这样大胆的军事行动,必须疾如风火、快似闪电,三万人马的目标太大了,容易暴露出踪迹来,因此上,萧逸挑选了三千精锐,亲自负责指挥,长途奔袭蓟县!
其余人马在贾诩、逢纪带领下,按照原来路线推进,同时骚扰幽州各地,尽量的扩大声势,吸引袁军游骑的视线,为奇兵偷袭做掩护!
再派人通知丞相大人,在邺城排摆盛宴,举行春耕仪式,做出一副主力部队仍在备战,只有小股兵马北上的假象,也好让敌人麻痹大意!
“大司马千金之躯,岂能冒此危险呢,末将愿意代往之,一定拿下蓟县!”
“三千人马太少了,就算是奇兵偷袭,也要多带一些兵马吧,否则何以破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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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兵偷袭’的计划一提出,就遭到了强烈反对,要知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袁煕虽然一路溃败了,手中还有三四万大军呢,蓟县又城防坚固,区区三千人马如何取胜呢?
以一当十、以少胜多只是极少数的战例,非智勇双全者难为之,更多的时候吗,还是人多欺负人少罢了,否则招兵买马何用呢?
“正因为危险极大,本大司马才要临阵指挥、激励士气,至于蓟县的敌军吗,人数虽说多了一些,不过外强中干罢了,一鼓可灭之!”
萧逸做出的决定,很少有改变的时候,遇到硬仗、恶仗更是身先士卒,否则如何建立威望,号令麾下虎狼之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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