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过来给我抱抱。”秦朗将烟丢进烟灰缸里。
塞满烟头的烟灰缸又重新出现在这间房子里。
阮可可不过去,默默地捡起烟头丢进垃圾桶,并且甩给秦朗一个后脑勺,兔耳朵颤了颤。
秦朗本来已经习惯不抽烟的日子,但随着阮可可回家的日子越来越近,一想到兔子会离开,他就没有办法让自己安定下来。
一定有什么办法能够留下阮可可。
阮可可给他炒了胡萝卜,又单独炒了鸡蛋,一颗胡萝卜被雕成兔子形状,很可爱,可爱到秦朗都舍不得吃掉。
离别的日子还是来了,阮可可的族人被三界司的人带到警厅。
阮可可从秦朗的摩托车上下来,取下安全帽,揉了揉耳朵,发夹被安全帽弄掉了,他捡起来,别在自己的耳朵上。
兔子很白,阳光照在他身上,那两只白色兔耳更加可爱,捏一捏,那柔顺的毛毛就往下凹陷下去,再抬起手指,那捏过的痕迹就不见了。太嫩了。
秦朗将脑袋埋进兔子的肩窝里,在锁骨上咬下一个痕迹,草莓印子真是新鲜。
昨晚他把兔子压在床上,做得兔子叽叽叫,现在兔子还在记恨他,不可能让他碰了。
兔子昨晚还特别想要碰他的狼耳朵,非得让他也把狼耳朵露出来给兔子摸。
狼不喜欢被摸头,因为不愿意被驯服,但阮可可在床上穿着他的衬衣求情撒娇的样子太犯规,秦朗还是答应了。
驯服就驯服吧,反正他这个人早就在兔子这里没什么主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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