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了一剂独门寒毒,彻底毁了他的修炼天赋。直到现在他身子还虚着,走三步就要晃一晃,吹个风便要拿着帕子咳两滴血出来,完美演绎了病秧子该是个什么模样。
李修远既然能在轮回井排队自然是对前尘往事释怀准备好投胎的,虽然留着记忆有些意外,他也很快接受了新身份。穆戎这个身体毛病虽多,到底是个活的,他受够了在地府呆呆望着忘川等时间流逝的日子,绝对不想再死一次。所以,当务之急便是在二十岁毒发之前把这毒给解了。
原作中夜明君先是从王城外的月见林寻到了月下雪参压制毒素,飞升之时借天地灵气重塑身躯才解了此毒,他没有仙家功法飞升是不指望的,如今最为紧要的便是寻到那月下雪参。
然而,如果说原作夜明君刚穿来时的战斗力只停留在能打跑几个护院的程度,那如今的穆戎武力值大约等于他家后院杂役用来看家护院的那只小土狗,嗯,如果对方有狂犬病说不定他还打不过。于是,理所当然的,他选择抱大腿。
这选大腿也是个技术活,选对了就是一只肥美的金华火腿,选错了抱到香港脚只怕不止没用还会惹得一身骚。原作之中夜明君倒是有几个手下,然而这些人要么被他传了仙家功法才得以崛起,要么就是被他的文学素养和王霸之气折服,对没外挂的穆戎而言全都不予考虑。他躺床上想了一晚上,最终选的就是这本书成长性最强的小BOSS——容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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